一、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考采取何种模式?
答: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与往年相同,仍为“3 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下同)七门。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四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根据自己拟参加的专业加试情况确定报考科类。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须选择选修测试(以下简称“选测”)科目两门,必修测试(以下简称“必测”)科目五门。其中文科类考生选测科目除须选择历史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除须选择物理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测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测科目。
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可均选择必测科目。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其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要求和成绩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要求一致;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如报考七门必测科目(含技术科目)又报考两门选测科目并取得成绩,只选取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报考五门必测科目、两门选测科目并取得成绩,可将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视为相应的必测科目成绩。
(3)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二、选测和必测科目的等级如何划分?
答:选测科目各科满分为120分,按考生成绩分布分为a 、a 、b 、b、c、d六个等级。其中:a 为前5%(含5%),a为5%~20%(含20%),b 为20%~30%(含30%),b为30%~50%(含50%),c为50%~90%(含90%),d为90%以后。
必测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2018年及以前的必修科目测试成绩按考生得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为100分~90分,b为89分~75分,c为74分~60分,d为59分及其以下。
技术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视为d级。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作出部分调整的通知》(苏教办〔2018〕16号),从2019年起,我省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由abcd等级呈现调整为合格、不合格呈现。
三、2019年高考志愿填报有何规定?
答:考生填报志愿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2.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含必测和选测)还须达到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在外省(市、区)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16、2017年度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
3.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院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四、2019年江苏高考志愿如何设置?
答:1.文科类、理科类和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在各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其中,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 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 、i、j 10所院校。文科类、理科类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两大批次。具体为: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设置3个小批次:
第1小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高职(专科)院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艺术提前本科、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 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 、i、j 10所院校;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五、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如何确定的?
答: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高校提出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并确定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依据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不同专业类别分别划定。
六、2019年江苏高考录取批次如何安排?
答:高校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和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本科院校);
2.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3.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4.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5.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6.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七、2019年江苏高考投档原则及办法?
答:1.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体育类、艺术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f、g、h 或a、b、c、d、e、f、g、h 、i、j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后续院校。
2.艺术类传统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专业合格、文化分达到省控线的考生(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院校除外),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3.同分排序规则:在投档过程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八、录取办法如何?
答: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新生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必须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高校提出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校根据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防止、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九、艺术类专业是如何录取的?
答: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领导下,院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和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录取时,对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相关规定,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进行投档;招生院校对进档的考生,按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因各校未按招生章程和有关录取规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而产生的各类遗留问题,按照教育部规定,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十、江苏省对艺术类专业的投档方法主要有哪几种?
答: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美术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分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其他校考高校,对文化分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录取高校,需通过江苏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系统,下载报考本校的考生信息。正式录取一律以从网上录取系统下载的考生电子档案为准。